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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往關達那摩之路】系列整理

一、「透視人權死角」活動宣傳稿:了解當期活動在做什麼。

二、「透視人權死角」新聞稿:歡迎轉發。

三、簡介世界人權日:我們把活動辦在12月10日的理由,以及世界人權日的由來。

四、導演專訪:了解我們要播放的記錄片【往關達那摩之路】。

五、張鐵志的聲音與憤怒:了解我們的講者張鐵志。

六、美國對暴虐行為的政策損害全球的人權【人權觀察】:我們之所以關注這個議題的理由。

七、另外的參考資料:
 1. 國際重要人權公約與宣言發佈年表
 2. 國際重要人權組織成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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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美國對暴虐行為的政策損害全球的人權【人權觀察】

(華盛頓,2006年1月18日電)人權觀察在今天新發表的一份全球考察報告中指出,在2005年裏顯示的新證據說明暴虐和苛待的手段一直是布希政府用來打擊恐怖主義的策略之一,而此策略損害了全球性的人權防衛工作。

在這本長達532頁的全球考察報告之中,介紹一文指出,證據顯示虐待性的拷問行為不只是幾名低階級士兵的惡行,而是高級美國軍官有意識進行的策略。而這政策限制了華盛頓說服或強制要求其他國家遵守國際法的能力。

人權觀察執行長羅思(Kenneth Roth)指出,“打擊恐怖主義是人權事業的核心。但是對恐怖嫌疑犯使用非法的手段不但是一大錯誤而且還造成了反效果!”

羅思說非法手段的使用加速了恐怖成員的吸收,削弱了公眾反恐的力量,並且製造了大量無法起訴的囚犯。

美國的盟友,如英國和加拿大,企圖損害重要的國際保護法的行為使得人權維護缺乏領導的情況更加惡劣。英國試圖把嫌犯交給極可能虐待他們的政府,雖然這些政府保證給於他們良好的待遇,但是這些擔保不具任何意義。而加拿大試圖淡化一個禁止非自願性失蹤的新條約。歐盟則繼續將人權置於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之下,如俄羅斯,中國和沙烏地阿拉伯,因為這些國家被視為有利於打擊恐怖主義。許多國家--其中包括烏茲別克斯坦,俄羅斯,中國--利用“反恐戰爭”為藉口來攻擊他們政治上的敵對者,給他們扣上“伊斯蘭恐怖份子”的大帽子。

人權觀察記載了許多在反恐戰爭範圍之外的嚴重暴虐事件。烏茲別克斯坦政府五月在集延市屠殺幾百名的示威民眾;蘇丹政府在西部的達爾富爾進行的行動結合了“種族滅絕”的行為;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及車臣境內不斷報有殘暴的事件。嚴重的鎮壓行動仍在緬甸,北韓,土庫曼斯坦,及中國的西藏和新疆裏持續進行,而敘利亞和越南繼續對公民社會執行嚴厲的控制,辛巴威則進行大規模的,擁有政治意義的強制驅逐行動。

然而在緬甸和北韓仍可見到西方國家在人權維護方面所做的正面努力。發展中的國家也扮演了一個積極正面的角色:在尼泊爾國王對民主人士出擊的一事發生後,印度暫停對該國大部分的軍事援助,東南亞國家聯盟強逼緬甸放棄其2006年的主席職位,原因是該國的人權紀錄十分惡劣。墨西哥領先說服聯合國在打擊恐怖主義的同時,保持一名人權保護的專員。吉爾吉斯坦抗拒來自烏茲別克斯坦的強大壓力,在安集延市屠殺事件中援救了439名的難民,而羅馬尼亞也給他們提供了暫時的避難所。

西方國家缺乏領導的情況有時也讓俄羅斯和中國在與他國建立經濟,社會和政治的聯盟時忽略了人權問題。

在全球考察報告的介紹篇中,羅思寫道,在2005年美國對囚犯的苛待很明顯不能只歸咎於培訓,紀律或監督的疏忽,也不能只籠統地歸罪於“少數的壞種子”,這其實反映了上層領導有意識的政策選擇。

羅思還寫,證明這個政策是有意的證據包括布希總統威脅將否決禁止“殘酷,非人道和羞辱待遇”的法案,以及副總統迪克•切尼企圖免除中央情報局的法律責任。除此外,司法部長阿爾伯托•崗薩雷斯宣稱美國可以苛待其囚犯只要他們是拘押在美國領土以外的非美籍人士,而同時中央情報局的局長波特•戈斯則甚至聲稱追溯到西班牙宗教法庭時期的一種酷刑“水囚刑”(waterboarding) 不過是一種“專業上的審問技巧”。

羅思說:「使用酷刑和苛待的責任已不能再以職夜班的低階級士兵所行的不幸事件為藉口搪塞過去了。布希政府必須指定一名特別的檢察官來審查這些暴虐事件,而在同時國會應設立一個獨立的,兩黨的審查小組來調查這些案件」。

人權觀察2006年的全球考察報告包含對70多個國家在2005年裏的人權發展所做的勘察資訊。除了談論酷刑的介紹篇外,該報告還包含其他兩篇文章:“私人公司與公眾利益:為什麼企業團體應該迎接全球人權法則”以及“預防愛滋病毒 愛滋病進一步的傳播:人權的重要角色”。

資料來源:人權觀察中文網站http://www.hrw.org/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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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關達那摩之路」導演專訪

【撰稿/Susan Stone】

德國媒體Spiegel Online記者在本週柏林影展後台訪問到Michael Winterbottom與聯合導演Mat Whitecross。

SPIEGEL ONLINE:是什麼原因促使你拍這部電影?

Whitecross:吸引我們拍這部電影的是之前閱讀到的一篇他們口述這段事件的英國報導,描述的事蹟令人難以置信,所有有違常理的事件元素都確切的呈現在這個事件裡,彷彿一段驚奇的冒險故事變成來自地獄的惡夢旅程!
     
Winterbottom:某種程度上,這是一個很典型的故事--一群平凡人的離奇境遇,經由他們的口述,讓我們不禁想嘗試在電影中呈現出來。不過我們不是要拍一部政治電影,所以我們不討論政治,也不攻擊任何人,只是陳述他們的故事。關塔那摩監獄建在美國是違法的,建在古巴才可以規避法令,所以這個地方是合法的黑洞,沒有法律保障的依靠,根本就是個夢靨之地,如果你看到了他們三人在那裡的故事,也會提醒你,至今仍有五百人被拘留在當地,這些人不是瘋狂的恐怖份子,他們就像一般人一樣擁有同等的權利。在拘留營大門上的提詞寫著「捍衛自由的榮耀之地」,但卻在沒有公義審判的基礎下就把人關起來,算什麼捍衛自由?

SPIEGEL ONLINE:片中,你們結合面談、新聞畫面及重演情境等表現方式,你們是否擔心觀眾無法分辨什麼是真實?什麼是演出?

Winterbottom:我們不外乎盡可能尋找一個最好、最有效的敘述方式,將當事人真實的呈現在鏡頭前似乎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第一次見到他們時,他們出乎意料的以從容的方式講述這段事件,就像其他到過阿富汗或巴基斯坦的旅者一般,他們談論著腹瀉及不衛生的食物,不欲表達任何政治觀點,或將此事件放在政治脈絡下。只說:“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你將於開始時、與那群天真的年輕人一起到巴基斯坦參加婚禮,但他們最後被當成像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恐怖份子關在關達那摩監獄中!
   
SPIEGEL ONLINE:電影中,你們拍出美軍虐待囚犯的情況,是否試圖將美國妖魔化?

Whitecross:我們僅希望重現這群男孩所陳述的,而事實上大部份的監獄守衛都以如此粗暴的方式監禁他們,這確實為他們當時的境遇,當然,不可否認的,仍舊有守衛以合乎人性尊嚴的方式對待他們。

Winterbottom:這不是一部反美的電影,美國也有很多可取之處,很多美國人也都反對關塔那摩的情況,因此如果你把支持關閉塔那摩監獄和反美情結畫上等號的話,那就太瘋狂了!

SPIEGEL ONLINE
:這部片會在美國放映嗎?

Winterbottom:我們希望可以。這部片是英國出資,我們把它帶到柏林影展曝光,希望能宣傳到世界各國去。當然我們更希望賣到美國去,畢竟到頭來能關閉關塔那摩監獄的只有美國政府,如果在美國有越多人看到這部片,就有越多人反對關塔那摩監獄,關閉的日子才會越快到來。

SPIEGEL ONLINE:很多人都同意關塔那摩那樣的機構是無法被接受的,但你覺得美國政府應該如何處理這些有第三身分的「敵方戰員」?

Winterbottom:什麼是「敵方戰鬥人員」?我認為使用這個詞彙是過去這些年來最恐怖的事情之一,我甚至覺得如此命名的方式是故意要教唆人們做出他們平常不會做的事。發生在阿富汗的戰爭,卻要稱它「反恐戰爭」,那代表什麼?如果發生在過去,這些人只會是戰俘,戰爭結束後,他們就該已經回到自己的家鄉去了。但是換成這樣的詞彙後,就代表著每個人要在沒有經過審判的程序下被拘留四年。

資料來源:Spiegel Online國際版 http://www.spiegel.de/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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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重要人權組織成立年表

1839年 保護人權反奴役協會由1839年英國的反奴役協會和1909年保護土著居民協會合併而成;旨在消除包括強制勞動在內的所有奴隸制形式。

1919年 國際勞工組織作為與國際聯盟有關係的一個獨立機構於1919年4月11日成立的。現在,國際勞工組織是作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存在,其與聯合國的關係以條約的形式加以確認。

1946年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是經濟與社會理事會依據《人權憲章》第68條的規定,於1946年2月設立,是聯合國處理一切有關人權事項的主要機構。

1947年 防止歧視和保護少數小組委員會據經社理事會1946年6月的直接授權,由人權委員會在1947年的第一屆會議上設立。

1950年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成立宗旨是領導和協調世界範圍內保護難民和解決難民問題的國際行動。主要目的是保護難民的權利和福祉。成立日期1950年12月14日。

1961年 國際特赦組織5月28日,英國律師彼得.班納森〈Peter Benenson〉在英國倫敦的報紙「觀察者」投書發表「被遺忘的囚犯」一文,發起「1961年特赦呼籲(Appeal for Amnesty '61)」的聲援活動為其起源;並於7月召開第一屆世界志工會議。

1970年 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根據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設立的負責監測締約國履行公約義務的情況的條約機構。

1976年 人權事務委員會是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8條設立的監督公約執行情況的條約機構。該機構的職能與《公約》本身的實施制度相聯繫。

1978年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是一個獨立的非政府組織,它依靠世界範圍內的私人和基金會捐助而工作,不接受政府的直接或間接資助。

1982年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為聯合國專門組織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7條於1982年設立。

1987年 禁止酷刑委員會根據《禁止酷刑公約》設立,以監督該公約的執行。

1990年 兒童權利委員會根據《兒童權利公約》設立,以監督該公約的執行。除審查來自政府和其他來源的報告及資訊外,委員會還發表對有關規定的一般性意見,或主持有關的公眾討論。

2006年 人權理事會聯合國大會於2006年3月14日以170票支持、4票反對和3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通過建立人權理事會取代人權委員會。

以上資料參考自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權中心網站及聯合國大會文件中心
http://www.hrol.org/hrfile/index.php http://www.un.org/chinese/documents/g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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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重要人權公約與宣言發佈年表

1215年
大憲章
英國開創之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先於國家組織之前。

1776年
獨立宣言
美國獨立時所發表,成為日後民主的普世價值。

1789年
人權宣言
法國國民議會通過,宣佈人權是神聖而不可侵犯。

1864年
日內瓦公約
8月22日於日內瓦訂定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

1948年
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聯合國大會批准,1951年1月12日生效。

1948年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12月10日決議通過並宣佈,成為日後國際人
權公約及其他聯合國條約的出發點。1950年遂以12月10日為人權紀念日。

1949年
日內瓦公約
8月12日擴充為四項公約。內容要求尊重及保護武裝部隊傷
病者,以及戰俘和平民應受到的人道待遇。

1950年
歐洲人權公約
11月4日於羅馬簽署保障歐洲理事會國家權利和自由。

1951年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
6月21日國際勞工大會通過。

1960年
取締教育歧視公約
由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於12月14日通過,目的
在於宣告人人皆有平等接受教育之權利。 

1963年
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
11月20日於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69年1月4日生效。

1966年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決議,於1976年1月3日生效;確認此類權利是源於人身的固有尊嚴。

1966年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決議,於1976年3月23日生效;確認此類權利是源於人身的固有尊嚴。

1968年
德黑蘭宣言
5月13日於德黑蘭國際人權會議宣佈,目的在於檢查世界人權宣言通過二十年以來所獲進展,並擬訂未來方案。

1969年
美洲人權公約
於11月22日美洲國家間人權特別會議通過。旨在建立美洲以個人基本權利為基礎之自由與社會正義制度

1973年
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
11月3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76年7月18日生效。

1979年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2月1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81年9月3日生效。

1981年
非洲人權和民族權憲章
6月28日由非洲統一組織通過。
重申從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種族主義及其他危害人權之負面因素。

1984年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於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87年6月27日生效。

1986年
發展權利宣言
1986年12月4日聯合國會議通過,目的為表示發展權利是不可剝奪的人權。發展機會均等是國家及個人一項特有權利。

1989年
兒童權利公約
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於1990年9月2日生效。

1998年
亞洲人權憲章
5月17日發表於南韓,目的是確保亞洲人民及後世能得到
和平與正義。

以上資料參考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權中心網站及聯合國大會文件中心 
http://www.hrol.org/hrfile/index.php http://www.un.org/chinese/documents/g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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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轉錄】張鐵志的聲音與憤怒

引用至:中時部落格-部落格新聞

張鐵志的部落格跟他的社會身分一樣難以歸類。他在紐約念政治學博士,他可以寫一手優美的散文,也可以犀利的政治與文化評論,而更多人對他的認識是一個著名的音樂評論家。

2004 年他出版了一本「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以改變世界嗎?」,結合他上述的各種專長:用詩意的文字書寫搖滾樂的精神,用他的政治學專業分析各種搖滾樂曾經試圖改變的政治和社會事件,不論是反戰還是反全球化。他自己也沒有想到,這樣一本嚴肅的書會成為台灣本土作者撰寫音樂書中最暢銷的(誠品閱讀 2004 年年度報告說超過一萬冊),更獲得聯合報讀書人選為年度十大好書和各大媒體推薦。現在已經是一本台灣音樂論述的經典,這也因此成為他的部落格的名字:聲音與憤怒。

這本書帶來許多專欄的邀約。他曾經同時在聯合報副刊和中國時報的民意論壇寫專欄;目前他的手邊還有三個專欄,包括報紙副刊、文學雜誌和一個政治新聞雜誌。

而這些不同題材、寫作風格的文章都放在他的部落格Sounds and Fury 中。除了這些刊登過的文章以外,他的部落格還提供了很多關於美國政經、文化、和音樂的資訊與討論。因此,他的部落格除了是音樂文藝青年必讀,也有不少是只對政治經濟和社會運動有興趣的人。雖然在部落格上的文章題材很多,但是精神是一致的:progressive politics, alternative culture (進步政治、另翼文化)是他寫在 banner 上的一句話。

部落格的成立是在2005 年一月開始的。至於成立部落格的動機,張鐵志說,是因為覺得有些自 己覺得還不錯的文章登在某些媒體上,但朋友們不一定會去看那些媒體,所以不如把文章都收在自己的網站上,讓對他的文字有興趣的朋友和讀者們可以一網打盡。

因為來訪讀者不一定對這裡所有議題有興趣,他也曾經想過是否要做成兩個部落格,一個以文化和音樂為主,一個以政經和學術為主,但是後來想想他就是希望關心音樂的朋友也可以關心政治,然後關心政治和學術的人可以對搖滾樂文化更理解,所以還是維持一個部落格比較好。

部落格對他的作品還有一個重要意義。張鐵志說,把已經登在媒體上的文章放在部落格上,可以發揮一個部落格的好處:激起更多對話與討論,因此可以讓他重新檢視自己在作品中的想法,事實上他得到的迴響也出乎意料,許多從來接觸不到的海外華人或者大陸網友他都能透過對話。

已經有不少出版社想要繼續找他出書,可是他擔不擔心這些文章在網路上登過就沒人看呢?他笑說,不會擔心。因為等到這些文章要出書時,他都會把部落格上這些討論吸納進去,重新改寫這些文章。所以應該都會有新意。

對張鐵志來說,他寫作的目標就是是希望更多人關心社會的改造,更具體來說,就是一個「進步政治和另翼文化」,而不論是印刷媒體或是部落格,都只是他交叉運用的武器。

張鐵志跟網友對話互動相當頻繁,甚至有身為編輯的網友相當喜愛他的文章而跟他約稿,目前他在許多地方甚至北京的刊物上都有撰稿,可見得好的內容是可以跨地域的,而他也歡迎部落格讀者到紐約跟他喝杯咖啡,一起討論有趣的各種文化問題。

個人部落格:http://blog.yam.com/SoundsandFury/

採訪、撰文/徐挺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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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透視人權死角

在「世界人權日」反思「關達那摩」
清華思沙龍邀您討論反恐與人權


美國二零零一年遭遇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後,展開一連串的「反恐戰爭」。在古巴南端關達那摩灣拘禁恐怖攻擊嫌疑犯的海軍基地,至今曾傳出數起駭人聽聞的虐囚案。在十二月十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訂定的世界人權日,晚上七點於清華大學合勤演藝廳,藉由嘗試重建歷史場景的紀錄片《通往關達那摩之路》來探討在反恐大旗下的人權問題。

關達拿摩美軍基地(Guantánamo Bay Naval Base)位於古巴東南方,二十世紀初期即為美國海軍佔據使用,是唯一一個在與美國沒有外交關係地區的美軍基地,美國藉由美西戰爭後1903年所簽訂的租約,控制整個關達那摩地域南部兩側,目前的古巴政府不承認認美國海軍對關達那摩島上的使用權。2002年開始,關達那摩島上的海軍基地設立了軍事監獄,專門囚禁疑似恐怖分子的人物,一直到2006年7月11日之前,布希政府仍堅持這些拘留犯並未受到日內瓦條約的人權保障。

《通往關達那摩之路》描寫三名曾被囚禁在關達那摩的英國回教徒,冤獄兩年後獲無罪釋放的的真實故事。Asif一行四人為了Asif的婚禮前往阿富汗,恰遇上美國對阿富汗發動戰爭,遭美軍逮捕送往古巴關達那摩監獄。在此期間重複受到美軍在「有罪假設」下近乎逼供的循環偵訊以及肢體暴力。他們是相對幸運的受害者,有許多嫌疑犯至今仍未獲釋放。對於關達那摩的囚犯,美軍是否正如基地外的告示牌:「我們是在捍衛自由」?我們又是否有權力說出:「為了保護大多數的人,少數人的人權應該被犧牲」?

清華思沙龍這次邀請到深入研究全球政治體系,現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的年輕講者張鐵志先生,在政治研究外,過去幾年也從事政治與文化評論、音樂論述與散文等寫作,作品現於各大報論壇。希望在抒情書寫與批判分析間、在國際視野與本土關懷間、在思想與實踐間找到平衡。2004年出版第一本書《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以改變世界嗎?》,獲選為該年十大好書。

放映紀錄片:【通往關達那摩之路(The Road to Guantanamo)】
講者:張鐵志
地點:清華大學合勤廳
時間:2007年12月10日星期一19:00(18:30開放報名者入場)
報名電話:03-5742407(清華校內分機42407)
報名傳真:03-5742845(請附姓名、服務單位、職稱、電話、e-mail)
網頁:http://NTHUthinkers.blogspot.com

新聞連絡人:林立
電話:0935-592915
電郵:allenlinl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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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簡介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

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並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

受到該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聯合國在1966年制定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目的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所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

該二盟約加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任擇議定書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為國際間最重要之人權典章。

節錄【世界人權宣言】序言如下:

世界人權宣言

序言


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鑒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

鑒於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已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權受法治的保護,

鑒於有必要促進各國間友好關係的發展,

鑒於各聯合國國家的人民已在聯合國憲章中重申他們對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並決心促成較大自由中的社會進步和生活水準的改善,

鑒於各會員國業已誓願同聯合國合作以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鑒於對這些權利和自由的普遍瞭解對於這個誓願的充分實現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現在,
大會,
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以期每一個人和社會機構經常銘念本宣言,努力通過教誨和教育促進對權利和自由的尊重,並通過國家的和國際的漸進措施,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在各會員國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轄下領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認和遵行。

世界人權宣言全文: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udh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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